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对学生开学和教职工返校上班工作,作如下通知:
1. 学生春季开学时间不早于2020年3月2日(具体时间将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所有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
2. 根据目前疫情情况,教职工做好2月24日正常上班准备,请各单位安排未回校教职工合理安排回程,应回尽回,能回尽回。返校后按要求做好防控隔离工作。鉴于防控物资紧张,正常上班前,各单位值班人员到岗值班,其他人员弹性上班。
3. 目前仍在疫情严重地区的教职工在疫情解除前不能返校;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教职工居家医学观察未满14天或目前身体有发热、干咳、乏力等临床表现的教职工不能返岗。各单位2月20日之前将不能返校或不能返岗人员情况报人事处备案。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