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工作部(处)下发的《关于做好湘潭大学第十届“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及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本人申请、班级推荐、院系评审,拟推荐2017级历史学1班刘淑敏同学为第十届“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及自强之星”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至26日。
在此期间,对以上名单有不同意见者,请在2019年4月26日下午5点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具实名)向院学工办(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8293941,邮 箱:785316201@qq.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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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