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通知》等上级推免文件要求,现就我院关于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学院推免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张今杰
副组长:刘圣陶
成 员:周骅 郑鹏 蒋波 符文祥
职 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推免复试、录取
2.学院推免复试监督小组
组 长:刘圣陶
成 员:符文祥 董英东 邬欣言 刘自强
3.学院学科专业推免复试小组
组 长:周骅
成 员:罗伯中 李斯 毛小平 刘自强 李锋锋 刘啸虎 瞿亮 邬欣言
秘 书:向波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
2.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硕士推免生类型、接收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 |
010100 |
哲学 |
2 |
060200 |
中国史 |
3 |
060300 |
世界史 |
4 |
035200 |
社会工作 |
2024年拟接收推免生的接收人数以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
四、奖励政策
1、硕士推免生
(1)以录取当年学校最新的奖助学金文件执行。
(2)硕士推免生可优先选择学科专业和指导教师,优先列入研究生创新项目计划支持,优先推荐本校硕博连读等。
(3)优秀硕士推免生还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研究生高水平科研奖励、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生暑期调研实践项目等。
五、申请程序
(一)预报名的同学
1.9月5日—9月17日,申请人进入“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https://yzbm.xtu.edu.cn/logout ),招生项目“全国优秀大学生推免生预报名”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将生成报名号,注意保存),通过报名号和密码登入“报考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及相关材料。
2.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按照预报名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预报名的同学
1.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登入“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我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
2.申请人须在10月15日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的结束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学院和专业。
3.申请人名单经我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我院研招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0731-58292172)。
未预报的同学在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至我院,电子档请发送至我院推免申请资料邮箱46715418@qq.com(预报名的同学在“报考系统”中提交):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学院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3)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1份(模板见附件1);
(4)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论文提供封面及首页,没有可不提供);
(5)各类获奖、资格证书等体现自身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6)《湘潭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报考系统”中可以直接导出,需本人亲笔签名,再上传。未预报名的同学不用提交。)
六、复试
1、复试内容:全面考核申请者的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2、复试形式和时间:复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会另行通知,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分值: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取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的平均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复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5、复试后学院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误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接收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推免生录取资格。
七、录取
1、录取要求
(1)我院根据招生计划、申请者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复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校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3)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推荐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八、监督和复议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和学院推免复试监督小组进行全面监督。
2、有直系亲属报考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次接收推免生工作。
3、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者E-mail与学校或者学院进行联系。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
咨询电话:0731-58292172 向老师
欢迎广大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报考威斯尼斯人wns888入口中国.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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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