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30浏览次数:

 湘潭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

湘大研发〔2007〕19号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按照学校有关成绩管理的规定,课程学习达到要求,成绩合格后,由导师指导,在阅读文献和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所选论文的题目,向所在学科、导师及有关人员做出选题论证报告。导师负责审查研究生开题前的文献阅读、方案论证等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题具备的条件。论文开题报告通过论证后,方可进入论文研究阶段,没有开题报告的研究生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一、选题和开题的具体要求

1. 文科研究生论文选题开始时间在第四学期初,理工科第三学期的前十周完成。开题报告应在第四学期中期完成。

2. 论文选题应具有学术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应能保证达到研究生基本培养目标。

3. 研究生论文选题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研究生本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选题过程中熟悉本学科前沿的情况,选择工作量适当,起点高,有新的创意或重大应用背景的题目。在选择不属于导师研究领域课题时,必需事先得到导师的同意,并在指导小组(由学科组确定)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

二、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内容构成

1. 课题的来源及选择本课题的指导思想

2. 前人对本课题研究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当前国内外研究动态和自己的见解

3. 本课题研究的内容、目的和意义

4. 已有实验条件及实验设计方案

5. 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6. 完成论文时间及预期结果

7. 论文工作进度安排

三、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文本制作

1. 每位研究生均需制作开题报告纸质文本以供评审用。

2. 参加公开开题的研究生,原则上要求用PPT技术制作开题报告电子文本一份,用于公开开题报告,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报告结束后应接受评审教师的提问)。

四、开题报告的程序

1. 研究生将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文字材料即《开题报告》提交导师审阅;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召开开题报告会。

2. 组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小组。开题由导师组组长主持,全体导师组成员和有关研究生参加(导师在自己指导的研究生报告选题时必须在场)。评议小组由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和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得少于3人。

3. 开题报告会的程序为:①开题人汇报自己的选题情况,重点介绍论文题目、选题意义、论文结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等内容;②导师组对选题及论证提出问题和意见;③指导教师发表意见;④导师组发表意见。

4. 开题报告会应有记录。会议记录摘要由开题人自行整理。

五、开题报告的审核

经过以上程序,如果导师组多数成员认为选题适当、设计可行,可以通过开题报告;如果认为开题报告存在不足,经过补充完善能够达到要求的,经导师组提出具体修改建议后,可以通过开题报告;如果认为选题不当或者存在重大缺陷,难以调整解决的,则不能通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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